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能源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与工作职责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长:何学军
副组长:许益亮、楼纪林
成员:丁超 李海林 吴宝乐 李佳宁 陶栋
二、工作职责
1.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学校节能降耗工作,全面推进学校能源资源管理和新时代育人工作。
2.制定学校能源资源管理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并完善学校能源资源管理的制度建设。
3.充分发挥高校教书育人的主渠道作用,全面开展学校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大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节能宣传活动和竞赛,增强全校师生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培育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开展全民绿色行动。
4.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推进节水型高校达标创建等工作,有效降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耗。
5.统筹制定学校年度维修改造计划,加强对学校老旧供电线路、供水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开展既有建筑节能、节水等绿色化改造。
6.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有关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能效领跑者产品和水效标识产品。
7.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可回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理渠道,严格执行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的回收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室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管理。
8.开展太阳能光热、光伏、空气能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推进雨水河水利用和中水回用项目的建设,推广绿化浇灌微喷、滴灌技术,加强节能节水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9.稳步推进学校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监控平台的建设,建立管道漏水报警系统,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10.积极搭建科研成果转化平台,构建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为一体的产学研联盟,促进高校节能节水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字院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