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节能管理制度

来源:绿色学校专题网站发布时间:2021-03-15浏览次数:10

第一条 总则

1.目的:为合理使用空调设备,延长空调机的使用寿命,确保单位正常用电需要,提供舒适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原则: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指空调是所有办公区域的空调设备。

2.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干部职工。

第三条 空调使用规定

1.温度条件:夏季,室内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气温低于3℃以下,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

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窗户,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下班前提前30分钟关闭空调,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及下班后未关闭空调的情况。

3.分时控制要求:上午8:30-11:30时间区间内允许运行;午间12:00-14:00时间区间内,关闭公共区域空调,办公室内空调根据午休需要开启,温度需要在限定温度内;下午14:00-16;30时间区间内允许运行。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室无人超过30分钟以上的,应关闭空调,严禁长时间无人办公开启空调。

4.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空调遭受雷击受损,引发安全事故。

第四条 责任划分

1.空调使用由单位后勤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空调开启、运行、清洗、维护等管理工作,确保空调使用安全,避免能源浪费。

2.独立办公室空调由办公室人员负责空调使用,办公大厅空调,由后勤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使用。

第五条 空调使用注意事项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开关,不得在空调线路上接线(专业维修人员除外)。

2.空调需按照使用说明规定进行操作,如发现电路或空调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向后勤部门报修,不得强行使用,自行拆卸,否则责任自负。

3.不得私自更改本制度规定的空调使用设定温度,不得在室内温度未达到空调开启条件时开启空调。

第六条 罚则

1.凡违反第三条“空调使用规定”任何一款规定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

2.凡发现办公室(区域)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空调仍开放的,给与相关责任人记过,记入年终绩效考核中。

3.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使用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承担赔偿责任,届时后勤部门将视空调设备损坏情况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 执行规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