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节水主管部门的通知

来源:绿色学校专题网站发布时间:2020-03-15浏览次数:10

各科室、各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推进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及《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浙水保〔2012)20号)精神,推进节水型学校的创建,经研究决定,成立以资产后勤处全面负责节水工作管理的节水主管部门,负责节水工作的落实。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