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来源:绿色学校专题网站发布时间:2021-09-01浏览次数:10

为按照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 系,确保在能源管理体系运行、保持、改进过程中有关工作的有效开展,兹任命资产后勤处 处长担任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能源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代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对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运行进行控制和协调,其具体职责和权限如下:

a)确保按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

b)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报告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绩效;

c)组织能源管理小组,共同开展能源管理活动;

d)策划并开展有效的能源管理活动,以落实能源方针;

e)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明确规定和传达能源管理相关的职责和权限,以有效推动能源管理;

f)组织制定能够确保能源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和运行的准则和方法;

g)提高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师生对能源方针、能源目标的认识;

h)做好与能源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相关的外部联络工作。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