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节电管理办法

来源:绿色学校专题网站发布时间:2020-03-15浏览次数:10

为积极响应国家节约能源的号召,经研究,决定在本单位开展节电活动,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充分利用自然光线,光线允许条件下不开照明灯,夜间办公时按需要开灯,并控制开灯数量,不要开启全部灯光照明。

2、合理使用空调,冬季室外最低温度3度以下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温度应设置在20度以下;夏季室外最高温度35度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应设置在26度以上。夏季上午上班半小时以后方能开启空调制冷,下班前半小时须将空调关闭。使用空调时请注意节约,严禁开窗使用空调,办公室空调开启时,应将门虚掩,不得影响正常办公。

3、停用1小时以上的办公设备必须关闭电源,停用半小时的电脑要设定休眠,下班后和无人使用时要按时关闭用电设备电源。

4、办公室禁止使用与办公无关的各种加热设备(如:电热宝、电水壶、电动车等)。

5、卫生清扫要充分利用自然光,必须开灯照明清扫卫生应分开灯分层清扫,严禁打开整栋楼的灯光进行卫生清扫,每天下班后清洁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内是否有漏关电源现象。

6、本管理办法自2020年4月1日起实行。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