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水路畅通,满足教学,科研、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凡新购置的水暖器材,通过招标形式明确售后承诺,购置质优价廉的,必须经严格验收,方可入库。
2、对现有设备、管道、器具要建档案,注明安装日期,使用年限,便于定期更换。
3、用水设备日常维修,采取用户报修和查修相结合。维修人员及时上门服务,小修不得超过12小时。
4、宣传教育师生员工积极保护用水设备,谁发现情况都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5、人为造成用水设施损坏的事者除应赔偿经常损失外,并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15日